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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

2023-02-01 10:06   來源:成都發(fā)布綜合
概要:日前,四川省衛(wèi)健委發(fā)布關于印發(fā)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后,四川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取消數量限制的消息在網上引起熱議。對此,四川省衛(wèi)健委作出最新回應,一起來看看:

圖片

  取消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

  回歸人口監(jiān)測及生育服務本位

  此次公布的《辦法》共十六條,相較2019年發(fā)布的《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辦法》,取消了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而這個變化也在網上引起了廣泛討論,“是否意味著鼓勵未婚先孕、未婚生子?”

  “對于這一條的修訂,我們也是反復斟酌了很久,最后決定取消是否結婚的限制。”四川省衛(wèi)健委人口家庭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修訂后的《辦法》并非鼓勵或倡導未婚先孕、未婚生子,而是將生育登記的重心轉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結果上來,回歸人口監(jiān)測及生育服務本位,“目的是推動人口監(jiān)測更加精準,從優(yōu)生優(yōu)育角度讓更多孕產婦能享受應有的服務。”同時他表示,生育登記由當事人自愿申請辦理,也不能等同于“上戶口”。

  目前,在安徽、廣東等地的生育登記實施意見或管理辦法中,也已不再將“是否已婚”作為進行生育登記的前提條件。

  取消生育數量限制

  適應三孩生育政策新要求

  《辦法》的第二個變化是取消了生育數量的限制。辦理生育登記的情形從“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變更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

  據該負責人介紹,此次公布的《辦法》是結合四川省實際,同時在廣泛征求相關部門、基層及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對2019年3月20日出臺的《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辦法》進行的修訂完善,“取消生育數量限制也是適應三孩生育政策的新要求。”

  簡化生育登記要求

  增加信息共享 讓群眾少跑腿

  《辦法》還簡化了生育登記的要求,網上辦理生育登記時,可通過相關信息系統(tǒng)調取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電子證照的,不再上傳身份證明材料。

  這意味著,過去進行生育登記時需要上傳身份證、結婚證等信息,但現在可以通過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一網通辦,只要能調閱到既往的相關材料,登記者可以不用再重復提交。

  同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辦、生育登記信息共享、電子證照共享等內容。也就是衛(wèi)健委主動與公安、民政等相關部門共享信息,公民通過登錄“四川政務服務網”進行注冊登記或者關注“健康四川官微”政務微信公眾號進行登記;也可到戶籍地或現居住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現場辦理登記。電子證照與實體證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可供相關部門調用。

  “婚育一件事”一次辦也就是說,一方或者雙方戶口所在地在四川省內的當事人,可在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的同時,一并請民政工作人員代辦或協(xié)助群眾完成生育登記、婚姻狀況戶口登記項目變更(變更婚姻狀況)、夫妻投靠戶口遷移三項業(yè)務,讓群眾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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