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立法正在順利推進中
回過去,可以說2014年是中國兒童乘車安全事業(yè)快速發(fā)展的關鍵一年,不僅有地方性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法律法規(guī)逐漸實施,市場監(jiān)管不斷完善,而且全國性的立法工作也正在有序推進。
1、上海市:《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法規(guī)條文: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駕駛座位;
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2、第三方監(jiān)管:車用兒童約束系統C-NCAP等級評價,2014年6月1日起實施
從2014年6與1日起,由第三方公立機構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開展的車用兒童約束系統C-NCAP評價體系開始運行,并在2014年12月26日發(fā)布了批兒童安全座椅評價結果,整體表現欠佳。每年發(fā)布兩次的車用兒童約束系統評價體系旨在對市場銷售的兒童安全座椅進行碰撞安全性和使用方便性評價,為消費者選購可靠的兒童安全座椅提供科學參考。
3、山東。骸渡綎|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2014年8月1日起實施
法規(guī)條文:駕駛人不得安排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在副駕駛位;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為其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4、國家監(jiān)管:兒童安全座椅3C強制認證,2014年9月1日起過渡實施
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CCC標志)的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托,過渡期一年。
5、深圳市:《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違反“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在副駕駛位置,或者四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未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兒童安全座椅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6、全國立法:強制使用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納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在順利推進中
在2014年12月9日召開的“2014中國汽車安全技術發(fā)展國際論壇”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尚煒表示:“目前,在兒童安全領域為缺少的就是法律管理,我國部關于兒童安全座椅的法規(guī)草案已經擬定完成,提交至立法委員會,商討結果有可能在2015年兩會期間進行表決,有望在2016年正式實施。”
國內外權威機構的研究均表明,使用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是保護兒童乘車安全的有效措施,因此,世界范圍內有96個國家和地區(qū)出臺了強制使用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的法律法規(guī)。立法后上述地區(qū)的兒童乘車傷害案例大幅下降,以美國和德國為例,兒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了50%左右。根據交通事故數據統計,發(fā)生車禍時,汽車內未安裝兒童安全座椅的嬰童死亡率是安裝了兒童安全座椅的8倍,受傷率是3倍。兒童安全座椅在汽車碰撞或突然減速時,可將兒童固定在汽車座椅上、讓孩子的頭部、頸部、脊椎等重要部位免受傷害。
為了兒童的出行安全,以減少兒童交通傷亡,請大家提高兒童乘車安全意識,共同努力推動我國兒童乘車安全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文字來源:兒童安全乘車工作推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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